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成都道一人力资源社保查询网!

准确把握政策动向,及时了解新变化

温馨提示:可以按照文件号/关键词进行文件搜索哦!

发布时间
文件发行日期
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2022-06-01
浏览46次
成医保发【2022】10号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成医保发〔2022〕10 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06-01 生效时间:2022-07-01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 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社治 保障局、教文卫健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医保局、 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长期护理 保险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2〕10 号),深入推进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现将《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 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2 年 6 月 1 日


关于成都市参保人员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年3月1日起,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特殊门诊、药店购药、城乡居民门诊的,均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2022-02-24
浏览42次
成医保办【2022】3号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关于解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行初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相关问题的通知

为解决成都市上线国家医疗保障平台以来,因系统切换、数据阻隔等原因导致的参保人无法办理城镇职工医保缴费的问题,延长灵活就业医保补缴时间及参保单人人员新增及补缴时间。

2021-12-27
浏览44次
成医中心发【2021】16号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集中筹资期的通知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集中筹资期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筹资期内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2021-12-24
浏览40次
成医保发【2021】36号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参保人员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后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通知

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流动,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其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2021-12-01
浏览43次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医保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待遇衔接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部分职工参保人员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后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流动,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其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拟制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试行)》)

2021-07-16
浏览34次
医保办发〔2021〕37号
已有1次下载
介绍: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民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拟制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指导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做好试行工作。

  各试点地区要从促进标准统一性、待遇均衡性、制度公平性方面充分认识统一规范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评估标准(试行)》的实施应用。37号文件明确的14个新增试点城市参照执行《评估标准(试行)》,原有试点城市参照完善地方标准,原则上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统一到《评估标准(试行)》上来。试点城市可根据试点实际情况,对《评估标准(试行)》进行细化完善。

  试点地区各级医保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对医保部门评估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民政部门在给予护理补贴、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入院评估时,探索采信医保部门评定结果。探索建立评估数据共享机制,在确保评估对象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定期沟通调度,实现评估数据共享。协同探索建立评估效果的评价机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评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特此通知。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6日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有关经办事项的通知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缓缴2020年2月至12月的三险(养、工、失)单位及个人部分。 2020年7月至12月的医保三险(基本医疗、大病、生育)执行缓缴政策,缓缴期间,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2020-07-24
浏览49次
成社险【2020】7号
已有3次下载
介绍:


关于开展成都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长期照护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

2020-07-21
浏览44次
成医保发【2020】26号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轻人事

Copyright © 2010-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成都道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蜀ICP备20011151号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推来客网络

扫码关注我们

客服微信
微信小程序
抖音
小红书
0.19882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