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成都道一人力资源社保查询网!

准确把握政策动向,及时了解新变化

温馨提示:可以按照文件号/关键词进行文件搜索哦!

发布时间
文件发行日期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0220元,比上年增加5308元,增长6.3%,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6.2%。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0160元,比上年增加8360元,增长8.2%

2024-05-31
浏览139次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0220元,比上年增加5308元,增长6.3%,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6.2%。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0160元,比上年增加8360元,增长8.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223元,比上年增加8221元,增长7.8%。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105元,比上年增加2984元,增长5.0%。

  城镇全部单位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55181元,增长3.3%;采矿业142562元,增长17.0%;制造业85574元,增长7.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9816元,增长6.1%;建筑业70045元,增长13.0%;批发和零售业69393元,增长2.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767元,增长7.8%;住宿和餐饮业51234元,增长7.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6294元,下降4.1%;金融业142748元,增长25.1%;房地产业67776元,增长6.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4133元,增长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08227元,下降3.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5439元,增长8.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51192元,增长9.0%;教育业107021元,增长3.2%;卫生和社会工作128453元,增长6.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155元,下降1.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7329元,下降0.7%。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 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5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00元。

2023-12-29
浏览187次
成府规【2023】6号
已有21次下载
介绍: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起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5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00元。
    二、资金来源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市、区(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专款专用。
    三、有关要求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成都市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青羊区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1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崇州市、金堂县等提高到860元。

2022-12-29
浏览39次
成府发【2022】20号
已有2次下载
介绍:



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2021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

2022-06-06
浏览72次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2021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4%。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853元,比上年增长9.0%。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781元,比上年增长8.2%。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工资总额应包含: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年度)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和奖金,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从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包括货币性质和实物性质的津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放给从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100元/月;第二档为:1970元/月。

2022-06-02
浏览54次
成府发【2022】11号
已有2次下载
介绍: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2021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

2022-05-25
浏览43次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2021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比上年增加6900元,增长9.3%,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8.9%。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741元,比上年增加8182元,增长9.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0469元,比上年增加8541元,增长9.3%。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399元,比上年增加4061元,增长7.6%。


城镇全部单位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51569元,增长15.3%;采矿业109757元,增长13.7%;制造业75519元,增长12.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增长8.8%;建筑业60843元,增长5.1%;批发和零售业64598元,增长11.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增长7.3%;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增长10.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增长13.9%;金融业108840元,增长12.7%;房地产业65487元,增长6.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增长1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07257元,增长9.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增长6.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46329元,增长8.3%;教育业97249元,增长7.6%;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增长8.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增长11.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增长7.4%。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工资总额应包含: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年度)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和奖金,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从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包括货币性质和实物性质的津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放给从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青羊等区最低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简阳、都江堰、彭州等区提高到820元。

2021-12-22
浏览46次
成府发【2021】15号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 成府发[2021]1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幅度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郸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

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2020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83556元。

2021-06-24
浏览89次
已有0次下载
介绍:

2020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83556元,比上年增加5664元,同比增长7.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7%。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1995元,比上年增加7273元,同比增长7.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4463元,比上年增加6944元,同比增长7.1%。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8023元,比上年增加7328元,同比增长14.5%。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就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就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和城镇私营法人单位。

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城镇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法,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由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报表由区(市)县统计局布置到本区域的各类法人单位或组织机构,各单位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上报。


  • 上一页
  • 1
  • 2
  • 3
  • 下一页
  • 轻人事

    Copyright © 2010-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成都道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蜀ICP备20011151号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推来客网络

    扫码关注我们

    客服微信
    微信小程序
    抖音
    小红书
    0.146085s